我市实施四项民生工程助力民族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8-06-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8年,我市争取和安排省市民族资金1969万元在民族地区实施四项民生工程助力民族乡村振兴。一是实施产业发展工程助推乡村“产业兴旺”。投入资金260万元,在仁和区大龙潭乡、米易县草场乡实施3000亩芒果基地、1500亩枇杷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在民族地区实施5个芒果、核桃、杏子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二是实施“四小”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投入资金1309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实施民族地区道路硬化45公里、道路新建6公里;新建人行便桥4座;架设各类管道30千米、新建蓄水池328立方米、整治沟渠3.2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三是实施社会事业发展工程推进乡村社会进步。投入资金333万元,实施民族地区3所学校教学、宿舍设备采购,3所学校校园建设、运动场改造,1所学校饮水管改造;开展苗族文化传习活动和全省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创作编排;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建设;深化地校合作开展民族文化村落保护与发展课题研究。四是实施少数民族培训工程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投入资金67万元,实施少数民族劳动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旅游康养人才、民宗干部培训8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