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项措施支持宗教活动场所排危改建
发布时间:2016-08-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是编制宗教活动场所排危改建规划。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排危改建年度计划,按轻重缓急安排改建计划,并安排资金10万元,帮助3个经济困难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建设详规,避免低标准乱建和重复投资。二是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排危改建用地。落实盐边县红格天主教上主慈悲堂房地产政策,划拨教堂建设用地3.37亩;落实仁和区基督教伯利恒堂建设用地2.1亩;落实东区江南基督教堂迁建用地13亩;落实西区平江天主教堂迁建用地13亩。三是加大宗教活动排危改建政策支持。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改建、修缮、新建,免除缴纳65元/m2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年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经费40万元。四是加强宗教活动排危改建监管。民宗部门确定专人跟踪督查宗教活动场所排危改建,采取现场办公会、督查工作会等方式,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并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全和监督。近年来,维修改造清真寺8个、新建成教堂3个,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安全得以保障,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向心力、凝聚力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