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3-09-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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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3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 17
附件1 17
附件2 29
第五部分 附表 7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0
二、收入决算表 70
三、支出决算表 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7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民族专项资金。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91.4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67万元,下降5.8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6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4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9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88万元,占88.05%;项目支出82.61万元,占11.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1.4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67万元,下降5.8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66万元,下降5.1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36万元,占76.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8万元,占13.59%;农林水支出21.46万元,占3.10%;住房保障支出47.68万元,占6.9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1.4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5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2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4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22.6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7万元,占9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2.1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59万元,下降9.90%。主要原因是由于财力紧张,审核通过的支付大幅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协调宗教事务,参与协调民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民族乡(镇)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02万元,下降89.50%。主要原因是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省上和其他市州调研等活动被搁置,且由于财力紧张,支付大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接待省民开中心项目评价及工作调研接待费7人,共计支出0.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9万元,比2021年减少25.37万元,下降31.73%。主要原因是由于财力紧张,审核通过的支付大幅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市性民族和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市民宗委)》、《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市民宗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了总体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5个科(中心):民族经济发展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协调推进科、民族教科文卫和外事联络科,另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2023年更名为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3.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
4.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管理民族专项资金。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7.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9.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0.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
1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截至2022年年末,我委共有在职职工23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1人,机关占编聘用86号文驾驶员1人,事业人员8人。享受遗属补助1人。2022年机关调出3人,调进1人;事业人员新调进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管理民族专项资金。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圆满完成当年各项目标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我委工作的正常运转,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团结、争取、教育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凝聚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国、爱党、爱教的同心力,加强全市性宗教团体的组织、思想、制度等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信教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7.72万元,支出607.72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51.38万元,降低7.8%,主要是年初预算审批通过的项目经费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增加预算82.62万元,调整上年结转经费23万元。
2022年全年预算收入668.49万元,上年结转预算23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62.05万元,降低8.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支付不及时,财政收回指标多,故较上年收入减少;全年执行预算691.49万元,其中执行上年结转预算23万元,执行当年预算668.49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42.67万元,降低5.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支付不及时,财政收回指标多,故较上年支出减少。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2022年总收入691.4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68.48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上年结转23万元。
收入与上年对比:2022年本年收入668.49万元,2021年当年收入730.54万元,减少62.05万元,降低8.4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且本年度资金支付受疫情等各种原因影响,待支付和待完成金额的较多,财政收回指标多,故较上年收入减少。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1)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按资金来源分析,本年支出69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1.48万元,占本年支出99.99%,其他资金支出0.01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析:本年支出69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77万元,占本年支出71.99%;商品和服务支出130.7万元,占本年支出1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万元,占本年支出8.17%。,资本性支出6.52万元,占本年支出0.94%。
(3)支出与上年对比:2022年支出691.49万元,2021年支出734.16万元,减少了42.67万元,降低5.8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导致公用开支减少,且本年度资金支付不及时,财政收回指标多。
(4)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5.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7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8.1万元,我委公车保有量为2辆,决算数5.37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了0.59万元,降低9.93%,减少原因主要是财力紧张,部分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财政未审核,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全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62万元,决算数0.12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降低89.47%,减少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省上和其他市州调研、考核等公务活动减少。
会议费支出情况:全年会议费0.9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96万元,降低50.1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计划开展的会议无法按期召开。
培训费支出情况:全年培训费14.33万元,比上年减少16.38万元,降低53.3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计划开展的培训无法按期召开。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1.4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2.67万元,下降5.8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66万元,下降5.1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人员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足额发放,资金使用率100%,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保障了我委工作的正常运转,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委无运转类项目。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困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10万元。凝聚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教的同心力。补助宗教界困难人士40人次,人均2500元,合计1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宗教界人士困难程度。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2)宗教团体工作经费25万元。
保障4个(攀枝花市伊斯兰教协会、攀枝花市佛教协会、攀枝花市天主教爱国会、攀枝花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顺利开展。其中,补助市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费7.3万元、市佛教协会工作经费5.5万元、市天主教爱国会工作经费6万元、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工作经费6.2万元,合计25万元。预算资金的执行,加强了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的组织、思想、制度等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信教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3)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99万元。
项目预算10万元,拟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培训2次,每次培训100人次,宗教工作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对接工作等,召开宗教工作会议。通过培训,达到规范宗教工作管理,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持我市宗教界长期和谐稳定的目的。实际完成2.99万元,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升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管理水平,保障宗教工作有序开展,项目预算完成率29.9%,未完全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资金待下年度拨付。
(4)2021年宗教工作专项经费3.31万元。
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办公费、宗教工作宣传、资料印制,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障宗教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宗教稳定。预算3.31万元,实际完成3.31万元。
(5)宗教界人士慰问费3万元。
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凝聚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教的同心力。慰问宗教界人士60人次,人均补助500元,合计3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6)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0.48万元。
做好省、市民族资金项目调查、筛选、规划、申报。2022年,市政府下达争取省级以上民族资金任务数2060万元,实际完成4380万元。年初预算资金争取工作经费3万元,实际支付0.48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16%,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资金待下年度拨付。
(7)2021年省级民族地区开发资金4.2万元。
省民开中心下达项目管理费4.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等支出。项目预算4.2万元,实际完成4.2万元。
(8)争取攀枝花市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专项工作经费3.5万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取将攀枝花市全域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工作安排,需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推进该事项,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实际支付3.5万元,完成率35%,未完全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年底财政紧张,资金待下年度拨付。
(9)攀枝花市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4.4万元。
确保攀枝花市组团顺利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实际支付4.4万元,主要是对参赛期间攀枝花市代表团成员的食宿补贴、统一着装、其它杂项等费用的开支,完成率15%,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资金待下年度拨付。
(10)2021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金4.2万元。
该笔资金预算4.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资金使用4.2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民族地区禁毒防艾、森林防火宣传,开展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等经费支出。
(11)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46万元。
项目整体目标: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预算金额87万元,实际支付21.46万元,完成了全市民族专项资金业务培训、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工作。完成率24.67%,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资金待下年度拨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市性民族和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市民宗委)》、《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市民宗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了总体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1个项目82.62万元,但今年资金支付继续受疫情等各种原因影响,待支付金额较多,财政收回指标较多,造成完成绩效与预算绩效之间存在差异。
2.自评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在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众网对外公开。
3.问题整改。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的申报和调整有待进一步规范化。由于发生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增减导致资金预算调整。二是绩效指标目标值及指标体系的设定有待科学化、合理化。
4、应用反馈:进一步优化项目数量、合理分配项目资金,突出重点项目,继续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投入力度;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立项目绩效机制。在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以保证项目建设单位按进度完成分解的绩效目标。
- 自评质量。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了总体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受益群众较为满意。
2022年我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继续加强了“三公经费”、差旅费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时更新最新财务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从严管理财政资金,特别是加强发放津补贴、个人补助等管理。对各项财务检查做到举一反三,加大了绩效管理力度。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绩效的中期评估工作较为滞后;二是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绩效评价的开展和结果运用上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认真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宗教团体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我市各宗教团体在引导信教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做了很多工作,为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各宗教团体的自养能力较差,特别多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日常办公及业务工作开展经费紧张,需对各宗教团体给予一定金额工作经费补助,解决各办公及业务工作开展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39号,要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人士慰问等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应该纳入财政资金投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发放标准,报委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照《攀枝花市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通过对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解决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办公及业务工作开展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的组织、思想、制度等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对维持我市宗教界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积极作用。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给予一定金额工作经费补助,解决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办公及业务工作开展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的组织、思想、制度等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对维持我市宗教界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积极作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认真组织了本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做到“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市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费7.3万元、市佛教协会工作经费5.5万元、市天主教爱国会工作经费6万元、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工作经费6.2万元,合计25万元。进一步加强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的组织、思想、制度等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25万元,2022年年中预算批复25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2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到位25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年中预算下达项目资金25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拨付市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费7.3万元、市佛教协会工作经费5.5万元、市天主教爱国会工作经费6万元、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工作经费6.2万元,合计25万元。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发放标准,报委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照《攀枝花市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市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费7.3万元、市佛教协会工作经费5.5万元、市天主教爱国会工作经费6万元、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工作经费6.2万元,合计25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加强我市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的组织、思想、制度等建设,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对维持我市宗教界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积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困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为解决我市宗教界人士的现实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怀,团结、争取宗教界人士,有效维护我市宗教界的和谐稳定,对存在困难的宗教界人士发放生活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39号,要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人士慰问等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应该纳入财政资金投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攀枝花市困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使用办法》要求,结合我市每年宗教界生活存在困难人士情况,初步拟定补助方案,包含经费来源、经费预算、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情况,提交委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具体补助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发放补助费,确保补助费用发放到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结合我市每年宗教界生活存在困难人士情况,拟定补助方案,增强宗教界人士爱国热情,促进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和慰问,对各全市困难宗教界人士给予一定金额补助,维持我市宗教领域的长期和谐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2年预计补助我市宗教界生活困难人士40人次,合计需10万元。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宗教界人士困难程度,凝聚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国、爱党、爱教的同心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10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10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到位1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预算下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补助我市宗教界生活困难人士43人次。比预算预计人次略高,大致与预算相符,主要是结合我市每年宗教界生活存在困难人士情况变化。全年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攀枝花市困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使用办法》要求,结合我市每年宗教界生活存在困难人士情况,初步拟定补助方案,包含经费来源、经费预算、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情况,提交委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具体补助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发放补助费,确保补助费用发放到位。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补助我市宗教界生活困难人士43人次,合计10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宗教界人士困难程度,凝聚了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教的同心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三、宗教界人士慰问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为进一步团结宗教界人士,加强与宗教界人士间的沟通交流,对为我市宗教界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宗教界人士进行慰问,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将他们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带领全市信教公民共同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39号,“要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人士慰问等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应该纳入财政资金投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资金到位率100%
按照我市每年宗教界人士情况,初步拟定慰问方案,包含经费来源、经费预算、慰问对象、慰问金额等情况,提交委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具体慰问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慰问对象及慰问金额,发放慰问费,确保慰问费用发放到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结合我市每年宗教界人士情况,拟定补助方案,团结引领宗教界人士,促进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信教骨干代表的关心和慰问,保持我市宗教领域的长期和谐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2年预计慰问40人左右,合计需3万元,由财政全额支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引领宗教界人士,促进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3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3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到位3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预算下达项目资金3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慰问我市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信教骨干代表63人次。比预算数据略高,大致与预算相符,主要是结合我市每年宗教界人士情况变化。全年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我市每年宗教界人士情况,初步拟定慰问方案,包含经费来源、经费预算、慰问对象、慰问金额等情况,提交委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具体慰问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慰问对象及慰问金额,发放慰问费,确保慰问费用发放到位。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补助我市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信教骨干代表63人次,合计3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慰问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信教骨干代表,凝聚广大宗教界人士爱国、爱党、爱教的同心力,维持我市宗教领域的长期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四、宗教工作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规范我市宗教工作管理,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宗教工作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考察、会议、对接工作等费用,召开宗教工作相关会议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39号,“要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人士慰问等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应该纳入财政资金投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宗教工作落地,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宗教工作落地,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我市宗教界长期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安全等方面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开展宗教界人士培训费用、宗教工作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对接、召开宗教工作会议等合计1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10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10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到位1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预算下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开展宗教工作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对接工作、召开培训会议等合计2.99万元。由于年底财政紧张,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拨付,全年预算执行率为29.9%。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宗教工作开展,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该笔项目资金实际开展宗教工作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召开培训会议等合计2.99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五、2021年宗教工作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规范我市宗教工作管理,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宗教工作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考察、会议、对接工作等费用,召开宗教工作相关会议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12号,“要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补助和宗教界人士慰问等宗教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应该纳入财政资金投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宗教工作落地,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宗教工作落地,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持我市宗教界长期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宗教界人士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安全等方面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宗教工作办公费用、宗教工作宣传、资料印制等合计3.3万元。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3.31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3.31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3.3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年初到位3.31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项目资金3.31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年初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开展宗教工作印刷费、办公费等3.31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宗教工作落地,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该笔项目资金实际开展宗教工作印刷费、办公费等合计3.31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2.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宗教界人士综合素质,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六、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认真做好省、市民族资金项目调查、筛选、规划、申报,争取省级民族资金到位。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预〔2022〕26号文,为认真做好省、市民族资金项目调查、筛选、规划、申报,争取省级民族资金,需相关资金支持,该项目具有现实需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委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委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快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族地区支持政策,努力改善民族地区民生。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省、市民族资金项目调查、筛选、规划、申报,争取上级资金到位,落实民族地区支持政策,努力改善民族地区民生。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做好省、市民族资金项目调查、筛选、规划、申报。市政府下达争取省级以上民族资金任务数2060万元,实际争取到位资金4380万元,以加快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族地区支持政策,努力改善民族地区民生。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年中追加预算批复3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初未申请该笔资金预算,年中市级财政资金追加预算到位3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年中追加预算项目资金3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0.48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16%,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年底财政紧张,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拨付。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委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做好省、市民族资金项目调查、筛选、规划、申报。市政府下达争取省级以上民族资金任务数2060万元,实际争取到位资金4380万元,使用差旅费、办公费共计3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加快了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族地区支持政策,改善民族地区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七、2021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农〔2021〕42号、攀财资行〔2022〕12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为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分为五项:一是困难群众应急补助及慰问;民族宗教风险防范及矛盾调处,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经费。二是少数民族重大节日补助经费。三是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劳动技能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和民宗干部学校运行经费。四是两资项目管理、培训相关经费。五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攀财资农〔2021〕42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民族工作重点,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攀财资农〔2021〕42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主要分为:1.民族地区、城市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应急补助、慰问费,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及矛盾调处,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创新试点等经费;2.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劳动技能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和民族宗教干部学校运行经费;3.两资项目管理、培训费;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5.市民族宗教委电子政务内网机房建设项目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会议、宣传、示范铜牌制作等)4.2万元,服务对象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各级民族宗教干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初预算申报及批复4.2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申请该笔资金预算4.2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资金到位4.2万元(其他民族宗教事务2012399)。
(3)资金使用。
资金预算4.2万元,实际资金使用4.2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民族地区禁毒防艾、森林防火宣传、开展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等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申请该笔资金预算4.2万元,资金使用4.2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民族地区禁毒防艾、森林防火宣传,开展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试点等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2.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八、2021年省级民族地区开发资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做好两资项目公示、两资业务工作会议、项目管理培训、两资宣传活动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川民开办〔2020〕7号、川财预〔2021〕3号及省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两资项目公示、两资业务工作会议、项目管理培训、两资宣传活动等工作,实现两资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提升两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川民开办〔2020〕7号、川财预〔2021〕3号及省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两资项目公示、两资业务工作会议、项目管理培训、两资宣传活动等工作。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川民开办〔2020〕7号、川财预〔2021〕3号及省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并由市民族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委少数民族发展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川民开办〔2020〕7号、川财预〔2021〕3号及省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两资项目公示、两资业务工作会议、项目管理培训、两资宣传活动等工作,实现两资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提升两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开展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公示公告,两资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评价,两资工作总结宣传,两资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等工作,确保两资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两资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提升两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该笔资金预算4.2万元,属于2021年省级民族地区开发资金。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资金4.2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预算市本级资金4.2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
(3)资金使用。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两资管理业务培训、会议、调研、绩效评价等合计4.2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川民开办〔2020〕7号、川财预〔2021〕3号,做好两资项目公示、两资业务工作会议、项目管理培训、两资宣传活动等工作,实现两资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提升两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两资管理业务培训、会议、调研、绩效评价等合计4.2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2.项目效益情况。
开展两资业务工作会议、项目管理培训、两资宣传活动等工作,确保了两资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两资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提升两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九、攀枝花市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确保攀枝花市组团顺利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65号文,确保攀枝花市组团顺利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预算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统一缴纳伙食费的人员97人,教练员、运动员中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补贴20人,开闭幕式出场服97套,其他杂项,包括医疗保险、交通、宣传费、推进会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确保攀枝花市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顺利完成,切实做好攀枝花市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安排统一缴纳伙食费人员97人,教练员、运动员中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补贴20人,开闭幕式出场服97套,其他杂项,包括医疗保险、交通、宣传费、推进会等,确保攀枝花市组团顺利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确保攀枝花市组团顺利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30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30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3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年初到位3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项目资金30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年初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年初资金30万元,2022年完成项目支付4.4万元,主要是对参赛期间攀枝花市代表团成员的食宿补贴、统一着装、其它杂项、筹备期间经费等费用的补贴开支,完成率15%,未完全完成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所有项目费用已经发生待支付。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年初资金30万元,项目实际支付4.4万元,主要是对参赛期间攀枝花市代表团成员的食宿补贴、统一着装、其它杂项、筹备期间经费等费用的补贴开支,完成率15%,工作内容已完成,由于财政紧张,部分项目费用未支付。
2.项目效益情况。
确保了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攀枝花代表团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十、争取攀枝花市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专项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关于争取将攀枝花市全域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工作安排,2021年以来,市民族宗教委多次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工作,为对接、推进该事项,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行〔2022〕42号文,市委、市政府工作关于争取将攀枝花市全域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工作安排,对接、推进该事项,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有关攀枝花市纳入享受少数民区待遇事项产生的差旅费、资料印制及办公费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关于争取将攀枝花市全域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工作安排,考虑到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调研、对接工作等相关资料印制,调研、对接工作租车等办公经费,对接、推进该事项,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调研、相关资料印制、工作租车等,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及财务管理要求,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关于争取将攀枝花市全域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工作安排,对接、推进该事项,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年中预算批复10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10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年中预算下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
(3)资金使用。
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实际支付3.5万元,完成率35%,未完成项目预算数,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拨付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关于争取将攀枝花市全域纳入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工作安排,对接、推进该事项,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实际完成支付3.5万元,项目完成率35%。
2.项目效益情况。
为下一步争取政策打下了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十一、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攀财资农〔2022〕82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为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地区慰问、项目调研、第一书记培训班、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培训、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及会议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攀财资农〔2022〕82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为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信息化平台建设、城市民族工作等经费27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维稳等综合经费10万;全市少数民族重大节日交流交往活动补助经费6万;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干部培训、技术培训等经费34万;民族专项资金管理综合经费10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分析评价均来源项目实际情况,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2022年度项目实施为基础,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申请87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87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2022年市本级拨付8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年初到位87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年初预算下达项目资金87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139999)。
(3)资金使用。
项目预算金额87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1.46万元,完成率24.67%,未完全完成年初预算数,目前,工作内容已完成,但资金未拨付到位,主要是由于财政紧张,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拨付,待下年支付。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22年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管理,管理情况良好,。
3、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对该项目实施监管,监管情况良好,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87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1.46万元,完成率24.67%,目前,工作内容已完成,但资金未拨付到位,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支付,处于欠款状态。
2.项目效益情况。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显著,项目管理绩效突出,整体绩效水平有所提高,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2、存在的问题。
无
3、相关建议。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监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