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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1-02-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民族宗教委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3.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

4.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管理民族专项资金。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7.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9.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0.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

1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为 “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强化民族政策研究,全面总结全市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以来民族工作的成就,加强政策研究,分析研究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民族关系呈现新问题,细化“十四五”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筹备适时召开全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十四五”民族工作全面部署和动员,为民族地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加强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巩固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围绕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把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相对贫困村民生作为民族资金使用投入导向,引导、整合其他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投入。一是投入资金500万元,对民族地区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进行“查漏补缺”,解决好群众反映最多最急最盼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问题。二是投入资金500万元,完善和巩固芒果、核桃、青椒、烤烟、反季节蔬菜等五大特色产业基地,扶持边远山区特色种植、养殖业试点、示范项目,引导相对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化民族地区农民增收的产业支撑。三是投入资金200万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配套,加快乡镇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卫生条件。四是安排资金50万元左右,抓好民族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相对贫困群众致富能力。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谐。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地区思想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制教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纠纷,减少和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民族地区形成文明节俭新风气。四是加大民族地区维稳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狠抓自发迁居堵源、截流,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和谐因素。五是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改进社区民族工作和企业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睦和谐。

4.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强化宗教活动规范。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宗教领域自我管理规范化,强化制度完善、根治非法等工作。加强对伊斯兰教“三化”、藏传佛教非法传播、境外宗教渗透等特殊问题的监控治理。抓好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深化治理,加强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和场所制度建设,巩固治理成果。创新开展工作,推进“六进一创”“一创一建设”等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推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引导和助推宗教界持续开展好“读史学名著助力中国化”“爱国爱教爱家乡”等活动,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体策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宗教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宗教场所安全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为其他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民族宗教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65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6.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下达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收入预算6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1万元,占100%。本年较2020年收入预算减少96.29万元,降低12.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支出预算6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1万元,占89.68%;项目支出68万元,占10.32%。本年较2020年支出预算减少96.29万元,降低12.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9.1万元。收入主要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6.2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53万元,占8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1万元,占11.21%;住房保障支出41.66万元,占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部门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2.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运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宗教团体专项经费25万元、困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10万元、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造补助15万元、宗教界人士慰问费3万元、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业务运行费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全国、省内、外民族宗教工作考察团、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运行维修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越野车。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专题调研;深入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委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1年,市民族宗教委及下属单位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9万元,下降约8.1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民族宗教委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民族宗教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3宾接待)支出。

13.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