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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民族专项资金。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下属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机关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事业编制9名。截至2017年年末,我委共有在职职工30人,其中公务员19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人员8,占编聘用人员2人。退休职工13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

(三)资产情况

截止20171231,单位国有资产总额88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69万元,固定资产561.87万元(其中房屋362.54万元,公务用车2117.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2.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度上年结余资金44.30万元,均为项目资金结余。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3.8万元,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159.47万元,其中追加人员经费56.27万元(目标考核奖金、增人增资等),追加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103.2万元(追加省三州开发资金1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万元,省级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10万元,追加关工委工作经费1.2万元,预防艾滋病专项经费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07.57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4.30万元,安排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63.27万元

按功能和性质分别如下图:

单位:元

功能

年初预算

调整预算

决算数

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

4,987,100.00

6,799,208.20

6,388,739.20

410,469

教育支出

 

100,000.00

100,00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672,200.00

785,172.00

785,172.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000.00

10,000.00

 

住房保障支出

378.700.00

381,341.00

381,341.00

 

合计

6,038,000.00

8,075,721.20

7,665,252.20

410,469.00

 

性质

年初预算

调整预算

决算数

结余

基本支出

5,428,000.00

6090711.20

6,082,242.20

8469.00

 人员经费

4,411,700.00

5074411.20

5,074,411.20

 

 公用经费

1,016,300.00

1016300.00

1,007,831.00

8469.00

项目支出

610,000.00

1985010.00

1,583,010.00

402000.00

合计

6,038,000.00

8075721.20

7,665,252.20

410469.00

(三)工作重点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抓发展、保稳定、促民生、补短板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着力抓好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加快完善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新改建民族地区农村公路27个项目里程163公里,实现民族地区村村通硬化路;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农业灌溉条件;实施广电、通讯户户通工程,2500户贫困户看上电视,35个贫困村完成通讯网络建设;实施民族地区28小路、小桥、小水、小能源”“四小基础设施建设,改善1万余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启动了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三是加强了城市民族工作。四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活动,严防宗教活动政治化。

完成重大项目支出情况为: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23万元,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6万元,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劳动技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等经费31.9万元等。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完善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以及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方法科学、合理地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决算编制情况

按时、保质编制完成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真实反映了2017年度收支情况,做到了帐表一致。

(四)支出绩效情况

单位财政拨款资金,除去基本支出外,项目支出分为工作经费和宗教活动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费和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劳动技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等民干校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的使用,满足了专项工作的开展、保障了日常工作运转;宗教专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信教群众活动条件,解决了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现实困难,团结、争取、教育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民干校专项经费的投入,完成各类培训共121期,培训学员9360人次。其中,实用技术培训104期,培训学员8462人次;完成12期对口帮扶培训任务,培训人员500人次;完成3期两资管理、民族宗教界人士、民族干部培训,培训人员329人;完成2期农业产业发展考察培训,培训人员69人;发送技术资料20000余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7年度,市民族宗教委部门支出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设定的目标值,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实施、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专项资金存在结转情况,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未支付款项;二是由于农牧民技能培训的特殊性,存在农闲、农忙时节,故培训经费留作第二年农闲时节使用。

(三)改进建议

项目早规划,早组织实施,按进度正常推进,争取当年的专项经费当年实施完毕,当年完成支付。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