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民族专项资金。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凉山州自发迁居农民工作规划、管理,协助县(区)和相关部门处理好自发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指导县区完成凉山州自发迁农民的安置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民族宗教委下属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机关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市民族宗教干部学校事业编制9名。截至2017年年末,我委共有在职职工30人,其中公务员19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人员8人,占编聘用人员2人。退休职工13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
(三)资产情况
截止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度上年结余资金44.30万元,均为项目资金结余。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3.8万元,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159.47万元,其中追加人员经费56.27万元(目标考核奖金、增人增资等),追加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103.2万元(追加省三州开发资金1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万元,省级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10万元,追加关工委工作经费1.2万元,预防艾滋病专项经费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07.57万元,其中安排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4.30万元,安排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63.27万元
按功能和性质分别如下图:
单位:元
功能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决算数 |
结余 |
一般公共服务 |
4,987,100.00 |
6,799,208.20 |
6,388,739.20 |
410,469 |
教育支出 |
|
100,000.00 |
100,000.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72,200.00 |
785,172.00 |
785,172.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10,000.00 |
10,000.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378.700.00 |
381,341.00 |
381,341.00 |
|
合计 |
6,038,000.00 |
8,075,721.20 |
7,665,252.20 |
410,469.00 |
性质 |
年初预算 |
调整预算 |
决算数 |
结余 |
基本支出 |
5,428,000.00 |
6090711.20 |
6,082,242.20 |
8469.00 |
人员经费 |
4,411,700.00 |
5074411.20 |
5,074,411.20 |
|
公用经费 |
1,016,300.00 |
1016300.00 |
1,007,831.00 |
8469.00 |
项目支出 |
610,000.00 |
1985010.00 |
1,583,010.00 |
402000.00 |
合计 |
6,038,000.00 |
8075721.20 |
7,665,252.20 |
410469.00 |
(三)工作重点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抓发展、保稳定、促民生、补短板”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着力抓好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加快完善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新改建民族地区农村公路27个项目里程163公里,实现民族地区村村通硬化路;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农业灌溉条件;实施广电、通讯户户通工程,2500户贫困户看上电视,35个贫困村完成通讯网络建设;实施民族地区28个“小路、小桥、小水、小能源”“四小”基础设施建设,改善1万余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启动了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三是加强了城市民族工作。四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活动,严防宗教活动政治化。
完成重大项目支出情况为: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23万元,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6万元,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劳动技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等经费31.9万元等。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完善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以及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方法科学、合理地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决算编制情况
按时、保质编制完成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真实反映了2017年度收支情况,做到了帐表一致。
(四)支出绩效情况
单位财政拨款资金,除去基本支出外,项目支出分为工作经费和宗教活动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费和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劳动技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等民干校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的使用,满足了专项工作的开展、保障了日常工作运转;宗教专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信教群众活动条件,解决了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现实困难,团结、争取、教育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民干校专项经费的投入,完成各类培训共121期,培训学员9360人次。其中,实用技术培训104期,培训学员8462人次;完成12期对口帮扶培训任务,培训人员500人次;完成3期两资管理、民族宗教界人士、民族干部培训,培训人员329人;完成2期农业产业发展考察培训,培训人员69人;发送技术资料20000余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7年度,市民族宗教委部门支出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设定的目标值,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实施、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专项资金存在结转情况,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未支付款项;二是由于农牧民技能培训的特殊性,存在农闲、农忙时节,故培训经费留作第二年农闲时节使用。
(三)改进建议
项目早规划,早组织实施,按进度正常推进,争取当年的专项经费当年实施完毕,当年完成支付。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