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零公示”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1年1月“零公示”情况报告
按照《攀枝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进一步提高“双公示”工作质量的通知〉的通知》(攀信联办〔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部门“双公示”工作实际,现将我委2021年1月“零公示”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1月,我委和各县(区)民族宗教局未产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