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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市民族宗教委2023年第13次党组会议纪要(部分议题)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3-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3年8月8日,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杨镇华在委机关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民族宗教委党组2023年第13次会议。会议研究了以下事项。

  一、会前学法情况

  (一)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要求各科、中心深入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积极为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献策献力,把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高度。

  (二)学习《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县(区)指导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条例》的学习宣讲,严抓贯彻落实。

  二、传达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25日至27日在四川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省委有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谋划,完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加强防汛宣传,采取会议、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网络等方式积极认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领悟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重视。做好应对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委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保障我委办公区域防洪抗汛的安全。

  (三)传达学习7月31日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坚定以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来统揽攀枝花民族宗教工作,切实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钉钉子精神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民族宗教全年目标任务,确保新时代新征程攀枝花民族宗教领域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四)传达学习张正红同志在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上的批示精神。会议要求,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我市宗教领域安全工作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督促指导县(区)抓好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食品、房屋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建立台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学习《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半年经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会议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宣讲,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工作,精心编制宣讲方案,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围绕落实会议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重心,紧扣重点任务抓落实,突出实干导向抓落实。

  (六)传达学习范继跃同志在市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及研究成都大运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充分认识成都大运会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大运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大运会期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作出攀枝花民族宗教贡献。

  (七)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有关讲话精神。会议要求,按照有关讲话精神,加强贯彻落实。

  (八)传达学习刘向鸿同志在2023年全省两资工作会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认真领悟刘向鸿同志的讲话精神,全力抓好全市2023年两项资金项目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九)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会议要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月为契机,抓好《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