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委2023年第12次党组会议纪要(部分议题)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3-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3年7月27日,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杨镇华在委机关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民族宗教委党组2023年第12次会议。会议研究了以下事项:
一、会前学法情况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要求认真学习了解反间谍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谋划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单位各项业务合法合规,避免触及法律红线。
二、传达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
(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商业者以及民族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和靠前服务,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民族村寨共同富裕样板项目打造,大力开展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试点,高质量完成“云上民族村寨”试点任务,全力做好民贸民品企业申报及贷款贴息。
(二)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紧密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积极引导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树立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意识和依规用地意识。
(三)传达学习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会议对“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运行态势的研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发展信心,高质量推进2023年度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突出融合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特色农业。
(四)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领导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五)传达学习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会议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和省委、市委规划部署要求,提前做好明年市委巡察我委的有关准备工作。同时,要以此为契机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等重点工作。
(六)学习《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突出政治机关意识,重点掌握《实施细则》中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主动代入、常思自省,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能力素养提升,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七)学习《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办法》,加强我委下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多新的贡献。
(八)学习《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攀枝花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川民宗委〔2023〕58号)。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写好共同富裕的民族宗教篇章,争取多出经验、多出样板,不辜负省民族宗教委对攀枝花民族工作的支持与厚爱。系统部署,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民族宗教领域各项任务。聚焦重点,坚持以民族村寨建设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守好底线,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水平安全。
(九)传达学习2023年四川省两资工作会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请民族经济科牵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践行“三个赋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及时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做好2024年民族村寨项目市级评审,确定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名单。
(十)学习中共攀枝花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张正红同志在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半年经济运行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讲话和范继跃同志的讲话,以及《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以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会议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把全会精神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各领域各方面。认真领悟《意见》精神,在上半年实现民族宗教工作“双过半”的基础上,继续稳扎稳打、守正创新,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把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十一)传达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会议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五方面要求,扎实做好我市迎检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以检查督查为契机全面展示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推动解决一批民族宗教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和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十二)传达学习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要求,按照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试验区及民生实事等相关工作。
(十三)传达学习《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四川省党委(党组)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党委(党组)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离岗)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报备内容和报备程序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报备工作规范及时。
(十四)传达学习市委保密办有关通知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请外联科牵头对我委有关运维管理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扎实做好我委有关工作。
(十五)传达学习《攀枝花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正红同志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会议要求,认真学习《实施意见》以及正红书记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对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开展创建全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加强对委机关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广泛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的良好氛围。
(十六)传达学习省、市关于“保安全迎大运”有关安保维稳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充分认识成都大运会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部署安排,统筹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度汛、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全面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工作,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作出攀枝花贡献。
(十七)学习《攀枝花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规定》。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坚决贯彻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带头落实好婚丧喜庆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廉政提醒,管好身边人、身边事。
(十八)学习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九条措施,分层分类掌握和建立少数民族优秀干部人才库。继续用好上挂下派和顶岗锻炼政策,敢于把表现突出、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锻炼,进一步畅通委机关干部到民族乡(镇)、待遇县(区)到市级部门锻炼“双向渠道”,最大限度发挥各类年轻干部的作用。
(十九)学习《省民族地区经济开发中心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两项资金管理情况的通报》。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新出台的《两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包括中央衔接资金在内的所有民族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督促相关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