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19-12-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安办〔2019〕16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我委制定了《2019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5日
2019 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切实做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岁末年初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各县(区)民族宗教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联合公安、应急、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身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我委成立了委党组书记、主任段怀云任组长,委副主任陈先强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宗教科,宗教科负责监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 年12月15日前)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作出部署,组织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民族宗教委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对冬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和游客聚集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重大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加强对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逐级追查制度。
(二)加强风险研判和约谈提示
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的研判,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场所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强化消防教育和培训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特别要加强场所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 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
要督促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场所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情况的督导检查, 建立消防工作台账并督促场所建立消防工作台账。
(五)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
要建立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
1.要结合“安全宗教活动场所” 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三定三禁”标准化管理,强化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要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和完善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机制,制定完善的宗教活动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
3.要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3 年计划,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 全面排查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是否齐备、完好,确保消防水源良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七)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在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 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场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佛教寺院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控制香蜡烛火,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