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培训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18-12-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全市性宗教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宗教理论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宗教界人士政治、法律素养,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拟于2018年12月举办全市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11日至13日,所有参训人员请于12月11日下午3:00至6: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米易县中海外精品酒店(高速路米易出口附近300米)。
三、参训人员
1.市委统战部分管领导、民宗科干部;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组干部;市民族宗教委分管领导、协管领导,宗教科、民族宗教干部学校、经济科工作人员。
2.各县(区)委统战部部长、分管副部长;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分管副局长、宗教工作干部。
3.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常务理事(常委);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未担任团体常务理事(常委)的教职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模范家庭代表。
四、学习培训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宗教理论等。
2.《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
3.宗教工作行政执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4.现场学习。
五、其它事项
1.请参训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学习培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统战系统人员请向市委统战部请假并说明原因,民族宗教系统人员和宗教界人士请向市民族宗教委请假并说明原因。
2.请各宗教团体秘书长负责协调组织本教参训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3.学习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培训,遵守培训纪律。
4.学习培训期间住宿、餐饮、交通由市民族宗教委统一安排。往返交通及费用由参训人员自行负责。
5.联系人:市委统战部郭建,联系电话(15881279450);市民族宗教委蒋雷,联系电话(13882333636)。
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