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两项资金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18-09-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民宗局,市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民开办关于“抓好两资系统队伍建设,努力把两资项目管理队伍建设成为一个高效、廉洁、团结、坚强的队伍”要求,结合我市两项资金管理工作实际,为全面提升两资管理系统干部整体素质,全力推动攀枝花市两项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举办2018年两项资金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30日。(25日下午报到,30日下午返程)
(二)地点: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二、培训人员
市、县(区)民宗、财政两资管理有关人员、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涉及两项资金项目的乡镇两资管理人员共48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围绕民族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和精准脱贫三篇大文章,以全面提升两项资金管理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采取专家辅导、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一)理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旅游发展态势与对策研究、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现代化、阳光心态与压力管理、新时代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
(二)现场教学:1、参观云南省纪律教育基地、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云南省扶贫大数据中心。2、参观云南省昆明市周边美丽乡村、民族文化与旅游乡村。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统一由市民族宗教委负责,参训学员不再回所在单位报销;往返途中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严格考勤,每次上课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向带班领导书面请假,报市民族宗教委备案。
(二)学员参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与赌博活动,不准进出娱乐场所等。全体学员要自觉服从和配合带队人员、组长及云南民族干部学院的管理,树立攀枝花两资干部良好形象。
(三)往返行程安排如下
1.去程:9月25日下午1点半统一从市民族宗教委门口乘坐大巴车前往云南民族大学。
2.返程:9月30日下午1点半统一从云南民族大学乘坐大巴车返回攀枝花。
(四)请各县(区)民宗局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本县(区)《2018年两项资金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05130240@qq.com。联系人:汤艳琼,电话:3522259。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