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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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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3-02-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引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培训内容,全年组织培训3次,共计200余人次。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进民族地区、进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民族地区普法宣传和宗教领域“六进一创”等活动。四是在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推广讲经布道前先讲法活动,宗教团体会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会议前集中学法;用好宗教活动场所图书角,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二)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在民族资金项目实施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和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邀请有关部门为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设计预算进行评估把关,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审批的科学性。按照“四个到县”(责任到县、权力到县、资金到县、任务到县)的原则,加强对已下达建设项目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备案方案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重要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党组会、委务会等会议集体决议,未出现个人签批、口头同意、会签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情况。

  (三)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开展行政管理,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标准化管理。一是加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全年更新工作动态290条,通知公告25条,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二是及时更新完善宗教工作服务平台数据宗教教职人员信息28项,在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民族成份更改板块录入民族成份更改事项93项,进一步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动态数据支撑。

  (四)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年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调度会1次,专题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会等9次,印发《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紧急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通知》,完善内控制度6项,推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涉民族宗教舆情处置、场所安全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深化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场所宣传、网络平台宣传、深入民族地区宣讲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横幅、标语73条,推送宣传警示内容110余条,开展安全宣讲80余次,做到常提醒、常要求,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做足预防措施。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森林草原防火期前要求县(区)完成对处于林区宗教活动场所周边防火隔离带铲除工作,各种大型宗教活动前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工作,降低突发事件风险。四是提升实操能力。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应急演练6场次、地震灾害应急演练2次,使教职人员熟练掌握灾害发生时人员自救、情况上报、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配合救援等流程及内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由于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任务加重、难度增大,管理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及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三是带领全委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2年在委党组会、委务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四是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全年市民族宗教委没有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无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职责、确认违法的案件或在评议考核中被认定为违法的案件。五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

  四、2023年工作重点

  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规范化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工作为载体,切实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与民族宗教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参与度。持续抓好《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的学习宣传,做到深入人心。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田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