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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关于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6-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同意,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 http://rsj.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http://www.mzw.panzhihua.gov.cn/ 发布)。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本次考调条件的攀枝花市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攀枝花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正式调入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8.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事业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的规定。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学历学位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7.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工作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9.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0.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3楼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2—3524567。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录相关网站,认真阅读公开考调公告,了解公开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以降低为2︰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达不到2︰1的,经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调减或取消公开考调计划。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mzw.panzhihu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证明本人事业身份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集中进行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mzw.panzhihua.gov.cn/)公布。

  (七)体检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2名体检对象。体检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研究,可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如遇考察人选有不符合考察条件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也可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

  (九)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会审议,报市委统战部部务会审定后,作为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同时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 http://rsj.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mzw.panzhihua.gov.cn/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524567 (市民族宗教委外联科)

  监督电话:0812—3335542(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0812—6680905(市委统战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 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xls

  附件2 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