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歌曲创作》询价的公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4-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歌曲创作》进行询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作内容
(一)遵守文艺作品创作规范,切实投入精力,组织相关专业人士,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作一首反映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的歌曲,绘就民族团结进步美丽画卷,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宗旨基调
体现主线、共同性、地域性、传唱性,表现攀枝花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基调:创作一首歌词朗朗上口,曲风以攀枝花多民族曲风为主,通俗流畅,结构完整的歌曲。
(三)歌曲创作最高限价:9万元。
二、时间进度
1.2024年4月30日底前完词曲创作。
2.2024年5月底前完成歌曲编曲、配器、录制、画面制作等。
3.2024年6月底前完成歌曲宣传发行。
三、询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歌曲创作业绩突出。
四、报价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形式
参与询价的单位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资质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丰老师,电话:0812-3520300。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询价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宗教委将成立询价小组,根据参与询价的单位(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