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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攀枝花市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故事集》委托课题询价的公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攀枝花市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故事集》委托课题进行询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遵守学术规范,切实投入精力,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开展《攀枝花市各民族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故事集编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正确处理好史观和史料、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重点围绕茶马古道、南丝绸之路、成昆铁路川滇公路、攀枝花市三线建设等攀枝花发展重要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挖掘撰写,彰显攀枝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史,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新时代攀枝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攀枝花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二)《攀枝花市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故事集》字数至少18万字(文字+图片)(彩色印刷),书籍首印1000册。

(三)委托课题最高限价:25万元。

二、课题要求

20248月底前完成《攀枝花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集》编撰及印制。

三、询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价时间

202436日至312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形式

参与询价的单位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丰老师,电话:0812-3520300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询价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宗教委将成立询价小组,根据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四)如询价公告内容与询价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3月5日      

审核: 李正安   责任编辑: 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