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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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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委托课题询价的公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委托课题进行询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遵守学术规范,切实投入精力,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课题研究,重点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氛围营造、现场点位打造、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特色亮点总结提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理论课题研究,以及围绕攀枝花市三线建设、南丝绸之路、川滇公路、成昆铁路、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特有的遗迹实物资源和文献资料收集整理;保证课题质量,助力攀枝花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编制《攀枝花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字数至少20万字。

(三)指导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位提档升级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四)委托课题高限价:30万元

课题要求

(一)2024630前完成《攀枝花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工作。

(二)2024831日全部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通过

三、询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本次询价面向在川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及其团队。

  四、报价时间

202436日至312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报价形式

参与询价的单位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丰老师,电话:0812-3520300

、其他事项

(一)参与询价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宗教委将成立询价小组,根据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如询价公告内容与询价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35日     

审核: 李正安   责任编辑: 丰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