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委托课题询价的公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委托课题进行询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遵守学术规范,切实投入精力,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课题研究,重点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氛围营造、现场点位打造、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特色亮点总结提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理论课题研究,以及围绕攀枝花市三线建设、南丝绸之路、川滇公路、成昆铁路、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特有的遗迹实物资源和文献资料收集整理;保证课题质量,助力攀枝花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编制《攀枝花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字数至少20万字。
(三)指导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位提档升级,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四)委托课题最高限价:30万元。
二、课题要求
(一)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攀枝花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工作。
(二)2024年8月31日全部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通过。
三、询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本次询价面向在川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及其团队。
四、报价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形式
参与询价的单位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丰老师,电话:0812-3520300。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询价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宗教委将成立询价小组,根据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四)如询价公告内容与询价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