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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发布时间:2020-1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推行“路长制”

  由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

  ◎费用分担

  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不低于2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绩效考核

  农村公路管养情况要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和省级补助资金挂钩

  全面推行“路长制”、提高对农村公路的日常管养标准……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就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到2035年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早在2006年,我省就出台《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农村公路发展形势有了新变化,需要进行新一轮管养体制改革。”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几年我省聚力农村公路建设,目前,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9万公里、规模居全国第一,全省乡镇、建制村均实现100%通硬化路和通客车,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

  根据《方案》,到2022年,我省要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路长制”意味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将由行业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

  如何实现?《方案》给出具体路径。

  责任要压实,有人来管养。《方案》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责任,要求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由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这意味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将由行业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

  资金有保障,有钱来管养。对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从2021年起,财政资金按照不低于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的标准予以保障。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不低于2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仅此一项,省级财政每年支出将达到3.6亿元。”该负责人说,对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全省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由定额补助调整为不低于资金比例15%,相当于投入更大。

  管理要长效,有机制来管养。根据《方案》,农村公路管养情况要纳入绩效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和省级补助资金挂钩。同时,鼓励实行市场化管养,并通过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市场监管。

  《方案》还提出,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并充分应用数字化、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