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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积极争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19-11-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学习中办发﹝201865号文件精神会、领导小组扩大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3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细化150余项创建指标任务,制定出台30余个民族团结配套文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经费保障、目标考核、监督检查等机制。县级财政每年预算按人平2元的标准安排创建工作经费,争取省、市、县级经费共100余万元保障创建工作推进。2)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开展民族团结大课堂、“十同十比”“四个一”“结队子、认亲戚”等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活动200场次;设立永久性宣传牌100余块,制作宣传展板1000余块,张贴宣传标语3000余条,悬挂横幅1000余条,发放宣传折页3000余份、宣传品12000份,编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读本13000本,编印创建画册200余册,配送少数民族书籍15000余册,开展宣讲活动150余次,做到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全民参与。3)突出重点抓实创建。以改善民生和维护团结为重点,夯实团结进步基础。整合资金5亿元,建成投用南七路、麻楠路、米会路新山段等民族地区发展交通大通道,实施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个,改扩建村社道路237公里、沟渠183公里、实施高效节水5万余亩,建成轮作粮经复合基地10万亩、晚熟芒果基地12万亩、优质核桃基地20万亩、优质烤烟基地7万亩、标准化畜牧养殖场175个,全县47个民族村1万余名少数民族群众提前三年实现脱贫挖掘和保护彝族“火把节”、傈僳族“约德节”等民族文化,发展米易傈僳梯田、普威风情水街等精品文旅项目,每年吸引游客达532万人次,旅游收入63亿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理协调机制,积极对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20余次,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12起。目前,全县已有县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7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