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掀起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新热潮(一)
来源: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授予352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368名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我省有11个集体和13名个人受到表彰。这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在成都会见我省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并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向模范集体和个人学习活动,持续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崇高精神,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来,为四川现代化建设汇聚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四川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极大激励和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共同担负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勇前行!
我省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纷纷深情感言,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倍加珍惜、倍感自豪,将牢记嘱托、珍惜荣誉、立足本职、感恩奋进、再立新功,积极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继续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石椅村党支部书记陈爱军:在表彰大会上,我亲耳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亲眼见证了各族优秀代表共襄盛会这一激励人心的场景,内心充满了温暖和奋进的力量。我们一定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团结全村各族群众发展好产业,建设好家园,让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好样子”示范在前,推动共同富裕,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担当者,实践者。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副校长杨洁莹: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有关思政课程、中华文化专题课程等成果,打造学校民族文化艺术的办学特色与品牌,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乐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卫: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切身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民族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本职工作,履职尽责,肩负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街道红旗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梁远君:社区将继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机制,携手共建共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社区成为各族群众共同的“坚强后盾”、共有的“精神家园”和共享的“幸福港湾”。
四川省宝兴县硗碛藏族乡嘎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阿生:我们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强化党建引领,结合嘎日村实际做好生态文旅文章,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回到村里我将马上召集村党支部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延长产业链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文化等方面进行研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表彰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我们高山村寨共同富裕的新路子越走越多元,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