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哪些?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6-06-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截至2020年,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目前,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数的71%,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达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64.2%。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毛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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