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扬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6-10-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现将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表现突出拟表扬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民族宗教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524040
电子邮箱:1184733268@qq.com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208号(市民族宗教委)
邮政编码:617067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关于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表现突出拟表扬集体和个人的公示名单.pdf
审核: 邓杰 责任编辑: 毛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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