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6-03-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2025年工作情况
2025年,市民族宗教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深入推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市民族宗教委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21次,会前学法19次、学纪19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干部职工用好“四川普法”平台,认真参加学法考试,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制定《市民族宗教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实际落实落细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攀枝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中共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一是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市、县(区)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推动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暨“三个意识”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理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办理行政确认等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指导县(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用好省民族宗教委编印的《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行政执法场景模块化标准建设辅助服务项目成果汇编》《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应知应会100问》等,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四是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加强与公安、安全等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2025年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3起,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民族宗教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需不断提升。二是宗教界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宗教活动场所有关人员、出版物、财务、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需建立完善并落实到位。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市民族宗教委将持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理涉民族宗教事务政务服务事项;保持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高压态势,守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四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进“三个认同”,树牢“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围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对宗教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尊法守法、正信正行,自觉防范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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