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5-08-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市5个“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812-3520300
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
邮政编码:617000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5个)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盐边县红宝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委员会
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二、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5个)
李德芬(女)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监测帮扶与脱
贫成果巩固科科长
丰正刚(傈僳族)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副
主任
胡 斐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委员会
书记
撒志林(回族) 米易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陈 新(仡佬族) 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