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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品采购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10-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品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采购比选表

  

 

  序号

  

 

  物品名称

  

 

  材质

  

 

  数量

  

 

  备注

  

 

  1

  

 

  宣传折页

  

 

  157g铜版纸彩印

  

 

  10000份

  

 

 

  2

  

 

  玻璃杯

  

 

  双层钢化玻璃

  

 

  1000个

  

 

 

  3

  

 

  雨   伞

  

 

  防紫外线

  

 

  500把

  

 

 

  4

  

 

  帆布手提袋

  

 

  帆布

  

 

  2000个

  

 

 

  5

  

 

  围  裙

  

 

  防水布

  

 

  2000个

  

 

 

  6

  

 

  签字笔

  

 

  笔身由塑料制成,中性笔芯,保质期2年

  

 

  5000个

  

 

 

  7

  

 

  纸  巾

  

 

  木浆纸,带酒精消毒

  

 

  2000个

  

 

 

  备注:以上物品都要增加标语及落款。宣传标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落款单位: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购宣传品时限要求

  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印制工作。

  三、采购宣传品费用

  采购宣传品费用最高限价:14.3万元。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四)经营运作情况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制作、设计宣传品等方面成效突出。

  五、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18:00前(注意: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形式

  参与比选的单位(供应商)需书面报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有关业绩等材料,以文件密封形式送至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科,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208号。联系人:丰老师,电话:0812-3520300。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比选的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市民族宗教委将成立比选小组,根据参与比选的单位(供应商)书面报价和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三)以邮寄方式提供材料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