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谱写繁荣发展新篇章 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民族工作力量

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纪实

来源:市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2024-03-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坚持以融“力”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共建齐心协力的时代家园。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将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抓在手上,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引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市委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将创建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重要内容,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覆盖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企业和高校等87个。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民族工作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专题调研民族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到中央部委、省级部门对接,2023年,争取到位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4149万元。推动省民族宗教委出台《关于支持攀枝花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普及现代文明教育”等11条具体举措,积极探索共同富裕四川民族工作发展新路径。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的“根”和“魂”,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分工方案》等,构建以《实施方案》为统领、若干配套文件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三是健全督导机制。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市委巡察重点内容,常态化调研督导通报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检查研究创建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良好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领导干部理论政策及重点工作知晓度90%以上。

  (二)坚持以融“心”增进文化认同,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共建守望相助的精神家园。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之中,广泛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全方位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凝聚“向心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两微一端”、抖音等媒体平台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6个,摄制《盛开在金峡谷的绚丽之花》等宣传专题片,全覆盖印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悬挂宣传标语5000余幅(条),制作雨伞、环保袋、签字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10万余份,举办文化下乡、道德讲堂、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形成“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城市共识和社会氛围。二是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共绘“同心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创作《火红年华》《金沙江上那座城》等“三线”建设文艺作品,落成三线建设英雄纪念设施,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入选“全国职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文化服务阵地实现全覆盖,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24%、100%。推动中华文化符号进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旅游景区,积极培育少数民族艺术家和民间文化传承人,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级砚雕大师、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推出《金沙彝笛》《傈僳情韵》等群众文化作品,仁和区、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盐边县红果彝族乡获评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三是深化非遗文化教育,搭建“连心桥”。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保护传承“谈经古乐”等23项非遗文化项目,组织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非遗文化展演活动,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融入时代文化。仁和区与云南楚雄州联合举办攀楚非遗艺术节,西区与凉山州共同举办“双城共此享·中秋月圆”活动,省际间、跨区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阿木诗依”傈僳霓裳荣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INSPIRO可持续消费创意秀最受欢迎奖”和中国妇女手工创新创业优胜奖,羊皮鼓舞非遗课间操《彝风鼓韵》荣登中央电视台,非遗舞蹈《板凳龙》在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荣获一等奖,傈僳族刺绣技艺、国胜手工茶制作技艺等入选全省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名录。

  (三)坚持以融“通”搭建载体平台,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共建交往交流的美好家园。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为各民族交流搭建桥梁,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等,不断扩容各民族交流层次,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各族人民心靠得更紧、情变得更浓。一是用好活动平台增强“广度”。深入挖掘民族地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定期举办火把节、“约德节”“姊妹节”“索玛花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以“三花节”“妞妞节”等地方特色系列活动组织文化交流展演,开发《多情的格萨拉》《苗山笙歌》等民族歌舞,吸引各族群众互动观光旅游,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米易县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中国彝家第一村”迤沙拉村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2023年,我市举办“火把节”活动期间,累计吸引游客20余万人,带动实现文化旅游综合性收入9000余万元。二是用好互嵌平台拓展“深度”。制定《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计划实施方案》《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方案》,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创新建立川滇毗邻六市(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川西民族团结进步联盟、四川省基层统战工作川西片区联盟、13省(区、市)23市民族群众嵌入式发展计划跨区联盟,构建“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的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做实做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持续巩固深化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不断完善。三是用好示范平台激发“热度”。坚持把选树典型、示范引领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把创建工作下沉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及时发现、挖掘各族群众创建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引领创建工作的推进,各单位自愿申报、主动申报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5个、示范单位6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省、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85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6个,有力夯实了示范市创建基础,促进我市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

  (四)坚持以融“和”加强基层治理,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共建和谐稳定的平安家园。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压舱石”,建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深入开展“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努力营造和谐和睦和顺的社会环境,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攀枝花”建设。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印发《民族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宣传资料1.6万余册,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350余场次,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爱国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法律服务站49个、法律服务室336个,近年来共受理涉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844件,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纠纷、接待来访来电1200余人次,有效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务实推进“平安攀枝花”建设。完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创新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在西区、米易县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楚、情况不掌握、引导不精准、互动有困难”等难题。成立“三说会堂”“石榴籽”调解室等,落实信访联席、人民调解等工作机制,通过召开遵法评理会、协调联席会和调处分析研判会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近年来全市未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群体性事件,攀枝花市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三是切实推进“文明攀枝花”建设。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民族地区婚丧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工作,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等文件,明确规定摒弃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采取宣传教育“导”、村规民约“治”、综合施策“管”等措施,坚决遏制不良风气,树立俭以养德、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推动乡村焕发新气象。

  

 

审核: 李正啊   责任编辑: 丰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