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十四委员学习活动组(米易县):
贵组提出的《关于建议市政府出台民族地区“厕所革命”政策的提案》(第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民族地区厕所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建议
二、关于出台相关政策,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民族地区厕所改造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厕所革命”做出的重要指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川办函〔2017〕183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攀办发〔2018〕27号),省、市将对公共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我市民族地区的“无厕户”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逐步推进解决:一是积极向省上反映呼吁,争取政策和资金,对民族地区“无厕户”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利用“四好村”建设、新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等项目推动民族地区厕所建设和改造。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环境的内生动力,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改造厕所,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开展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每年适当安排资金,在民族地区选择1-2个村50—100农户进行“厕所革命”示范建设。
三、关于做好厕所建设规划,因地制宜设计建设图纸等建议
我市将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在实施示范建设卫生厕所项目中,将聘请专业人员根据当地实际设计1-2套图纸供群众选择和参考,把“高效节水、低碳排放、生态循环”融合一起,让新建厕所既美观实用又经济实惠。
感谢贵组对民族地区人居环境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