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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两项资金“十三五”项目规划》

发布时间:2016-09-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两项资金 “十三五”项目规划

 

 

攀枝花市位于川西南的川滇交界处,北与凉山彝族自治州接壤,南与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市相邻。全市辖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198212月,经省政府批准,盐边、米易两县和仁和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市有41个少数民族居住,少数民族人口17.5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4%。全市有17个民族乡镇,占全市44个乡镇的39%,民族地区幅员面积394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4%

攀枝花市民族地区受交通、人才、产业发展和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推进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确保实现我市民族地区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攀枝花市两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攀枝花市财政局认真总结了攀枝花市“十二五”两项资金使用成效和经验,分析研究了新阶段攀枝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特编制《攀枝花市两项资金“十三五”项目规划》(注:本规划中两项资金指三州开发资金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及其他省、市民族发展资金)。

一、“十二五”期间攀枝花市两项资金管理使用及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级民族和两资管理工作部门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各级两资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和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部署,按照依法、依规、依纪和精准科学高效管理要求,紧扣强基础、重产业、促民生的投入思路,共投入省市两项资金11684元,重点实施了民族地区“四小”基础设施工程、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民族地区现代农业增收工程、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少数民族培训、维护稳定等项目。通过项目的精准投入、高效带动,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基础设施和民生得到显著改善,为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快农村“四小”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我市民族地区长期受地方财力、地理和地质条件等因素制约,农村交通、水利灌溉、安全饮水等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中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民族资金6949万元,重点实施村内环线和入户道路、小桥梁、小能源、小型水利设施等“四小”工程,切实改善了民族地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一是实施“小路”项目。配套其他资金,在民族地区实施道路硬化285里、新建道路 138公里、维修整治、改造道路160公里,改善了45000余人的交通运输难和行路难问题。二是实施“小桥”项目,建设交通部门未覆盖而群众急盼解决的人行便桥14座,改善了9000余人的通行条件。三是实施“小水”项目。架设管道150.2千米,整治山坪塘12座、沟渠51.6公里,修建提灌站7座,修建各类水池129口,解决了10000余人的安全饮水和15000亩土地灌溉困难问题。四是“小能源”项目。实施了100户“一户一厕”(含太阳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卫生习惯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还实施了134户自发迁居农民的住房改造。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新村”项目建设,搭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平台。“十二五”期间我市争取三州开发资金1500万元,在盐边县和爱乡团结村、米易县麻陇乡中心村、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实施了3个“民族团结进步新村”建设项目,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和带动农民投入共计4500万余元,完成彝族民居风貌改造1073户,新建彝族特色民居66户,建成文化广场3个,安装路灯46盏,完成村道硬化13公里,整治水库、山坪塘4座,架设饮水管道29千米,项目实施极大地改善了项目村群众的居住条件,项目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优势产业形成发展、村容村貌特色整洁、公共服务配套齐全、民族关系团结和睦,在推动民族地区新村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动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为了加快建立、发展和完善民族地区农业产业体系,提高民族地区群众收入水平,“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两项资金1507万元,实施了民族地区现代农业增收工程,结合我市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和气候特征,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核桃产业、芒果产业基地建设和特色种养业发展。在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新建了8.5万亩核桃、9400亩芒果,民族资金投入核桃种植面积由“十一五”末的83000亩扩大到了“十二五”末的168300

(四)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推动民族教育有序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是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长远举措。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民族资金725万元实施第二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其他资金,购置数字化教学设备136套、电脑100台;安装座椅800套、课桌椅1600套、会议桌15套;购置学生卧具1950套、高低床170张、三合板340张;安装变压器2台、电磁灶6台、发电机1台;实施7所学校校舍、校园改造,改善了20000余名师生的教学条件,有效推动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有序发展。

(五)实施少数民族培训、维稳、民族文化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保障民族地区稳定和发展。为提高民族同胞的自身素质,转变民族同胞的思想观念,提升民族地区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003万元,实施民族地区培训及维稳等工程。在仁和区福田镇、米易县麻陇乡、白坡乡、新山乡、盐边县红果乡实施芒果、核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在民族地区开展核桃、芒果技术培训260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0余份,培育核桃、芒果示范户和对子户528户,示范面积12200余亩;开展进城务工技能培训及民族干部培训共1500余人次,独创了“福田培训模式”,为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精准脱贫和劳动力输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在重大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协调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和突发事件60余起,有力地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好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的稳定,同时,召开了全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展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攀枝花市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 我市科学规划,精密部署,充分利用两项资金,在民族地区实施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及社会事业等项目,切实推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在弥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原因,我市民族地区与全市的同步发展比较,发展的差距仍然较大,民族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各族群众民生改善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提升,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目前,我市民族地区群众收入主要来源为传统农业和畜牧业,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还处于初级阶段,支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尚未完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业、优质林果业受规模水平、经营管理模式、科技应用等因素影响,集约化、标准化、科技贡献率等程度低,未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知名品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2015年,民族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500元,远低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861元,帮扶民族地区群众持续增收将是确保民族地区全面按时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突破点。

(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亟需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主要以二半山区、高山区为主,受限于国家和地方财力,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经过几十年来的扶持投入,平坝及条件相对较好的二半山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已极大改善,但偏远地区和中高山地区农村公共基础仍很薄弱。一是用水方面。民族地区主要依靠雨季蓄水,库、塘、池、渠等设施配套不齐,灌溉水利用率较低,旱季农业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高山民族地区“靠天吃饭”现象突出,制约了种植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产量品质的提升。二是交通方面。全市民族地区公路等级低,瓶颈路段多,部分村社道路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损毁维修大;部分散社和聚居点尚未通公路,仅有人畜便道;部分规模种养基地缺少高质量的快速通道,一些地区农民出行难、运输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发展。三是用电方面。民族地区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质量差的问题还存在,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方面。民族地区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交易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设备设施建成比例低。由于民族地区地理条件影响,项目建设成本高,急需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不均衡状况亟待改变。一是教育方面。我市民族地区教育总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普及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教育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存在量少质差,教育教学质量仍较低,少数民族读书难、读高中上大学难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医疗卫生方面。民族地区卫生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卫生人才队伍薄弱、民族乡镇和村卫生体系建设不配套,群众看病难、病难看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基础硬件设施不配套,功能单一;文化队伍建设滞后,基层文化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支出成本高,先进科技运用程度低。

(四)民族地区群众综合素质偏低,自身发展内生动力明显不足。一方面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程度偏低,观念陈旧,学习和吸收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积极性不高,把控市场的竞争能力不足,实用农技普及和推广应用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农技培训指导与技术引进更新力度不够,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分类指导不够,部分村社农业实用技术常态化培训力度不够,农户对成熟的标准化种养技术掌握程度不高,乡土人才自创的种养实用经验未系统总结提炼,“农民教农民”的培训模式未得到有效推广,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同时,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培训、转移力度不够。

(五)改革发展中的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进城务工、谋生、求学的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由于语言、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涉及民族方面的劳动纠纷、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不断增多,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自发迁居农民管理任务艰巨,民族地区维护稳定任务十分艰巨。

三、“十三五”攀枝花市两项资金投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两资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紧扣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条主线,深刻把握两资项目规划与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层关系,创新思路,科学确定两资项目投向,充分发挥两资项目效益,强化责任意识和依法依规管理意识,完善检查督导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两资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两资项目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统一原则。各级部门必须正视民族地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现实,从各民族团结共同繁荣进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同时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也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把少数民族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勤建家园、改变落后面貌上来。

2、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原则。根据2018年攀枝花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紧扣推动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两大投向重点,投入不搞全面开花,面面俱到。要选择重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突破难点。每年办几件实事,每年办成一、二件大事,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与适当超前相统一原则。两资项目投入,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盲目攀比,不贪多求大,项目建设体现民族地区地方特色。同时要针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的实际,项目建设适当超前,防止扶持落后淘汰产业,或因建设标准过低出现多次重复投资。

4、坚持积极争取投入与强化管理相统一的原则。两项资金管理,争取投入是基础,管理项目是关键,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深入民族地区调研的基础上,精准选择帮扶项目,将有限的资金进行精准投入,切实做到帮扶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监管措施精准,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通过项目实施帮助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5、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统一原则。要把发展和维护稳定作为两资投入主要内容,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者不可偏废。维护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发展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用发展来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困难、问题和矛盾。

(三)资金筹措

“十三五”期间,拟每年争取和安排省市两项资金160018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民族资金11001300万元,安排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

四、“十三五”两项资金重点规划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两项资金项目投向结构,提升项目效益和管理水平,拟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即民族地区“四小”基础设施工程、民族地区农民增收工程、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维稳工程、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发展工程、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培训工程,同时协助扶贫等部门做好“彝家新寨”建设政策争取和项目实施工作。

(一)民族地区农村“四小”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二五”以来,两项资金配套其他部门资金,在民族地区实施以小路、小桥、小水、小能源为重点的“四小”基础设施工程,资金投入量不大,但却能很好地改善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深受各族群众欢迎。“十三五”期间,两项资金将结合攀枝花市民宗委《精准扶贫工作方案(20152018年)》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四小”工程的投入范围和项目布局,按照“查缺补漏、雪中送炭”原则和精准化要求,拟重点投向直接关系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急盼的项目,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1、“小路”项目。重点配套其他资金,投向民族地区村道、社道及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入户路及产业发展基地田间作业道路。

1)规划目标:每年实施道路硬化25公里,新建或整治20公里左右。“十三五”共硬化125公里,新建或整治100公里。

2)建设内容:主要解决集中居住户数在15户以上的行政村(组)的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和部分入户路以及面积20亩以上的产业基地的田间作业道路,采取国家补助为主、群众投工折资为辅的办法,主要建设水泥路面。

3)资金投入:村内环线路、断头路原则上按照25-35万元/公里进行补助,入户路和田间作业道路原则上按照10-15万元补助,预计每年投入资金650万元,“十三五”投入不少于3250万元。

2、“小桥”项目。重点投向未纳入交通部门规划的通组道路桥梁和人行便民桥梁。

1)规划目标:每年修建便民桥梁2座。“十三五”共拟建10座便民桥梁。

2)建设内容: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短距离(30以下)以通车为主、长距离以人行便桥为主的方式建设。

3)资金投入:平均按30万元/座进行补助,每年投入资金60万元左右,“十三五”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3、“小水”项目。重点抓好民族地区病险水库整治、水利沟渠配套,提高民族地区农业灌溉条件

1)规划目标:每年解决3000亩农田灌溉条件,“十三五”共计解决15000亩田地的灌溉条件。

2)建设内容:整治病险水库、山坪塘,建设蓄水池、灌溉水渠及输水管道、提灌站等基础设施。

3)资金投入:每年投入资金100万元“十三五”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4、“小能源”项目。根据各县(区)每年项目库扩容增量情况,适当支持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路灯安装及小型光伏提灌站建设项目。

(二)民族地区农民增收工程 

促进民族地区农民增收对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拓宽民族地区农民群众增收渠道,切实帮助农民群众实现持续增收。两项资金将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和“成熟一个、扶持一个”的原则,重点扶持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有专合组织支撑、具有一定标准生产技术基础,市场前景好,农民增收幅度大的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项目。

1、规划目标:结合全市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安排部署,拟重点按照“做大做优林果业做强做精养殖业”的思路,大力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一是加强芒果、核桃等产业基地的新建和后期完善配套扶持力度,大力实施优质品种改良,提高生产效率。二是积极探索林下产业,适时适地发展大黄、医用薄荷、金荞麦等优质中药材。三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业,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推行养殖小区(场)建设,大力培育标准化猪牛羊养殖小区(场)。

2建设内容:投入重点转变到能够提高和形成产业可持续生产能力的现代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如:农田灌溉、田间道路和标准化养殖设施等方面;适当安排农民生产性技能培训;不得用于肥料、农药等补助。补助资金主要投向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优质良种和生产技术推广以及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等环节。

3、资金投入:每年投入资金250万元左右,“十三五”投入不少于1250万元。

(三)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工程

1、教育。“十三五”期间,民族资金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攀枝花市民族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校园环境改造等项目。

1)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两项资金安排150万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努力加大民族地区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民族地区教育助学体系,重点抓好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2)建设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年—2020年)》,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校园环境改造、校舍修建维修、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同时,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困难学生补助等项目。

3)资金投入:每年安排市级资金500万元(教育部门200万元、财政部门150万元、民宗部门150万元),“十三五”共投入资金2500万元。

2、卫生。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完善以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套搞好17所民族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设施设备逐步进行改造更新。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病难看问题。

3、文化体育。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民族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大村级文化阵地扶持力度,切实改善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强本土民族文化的整理、挖掘,大力宣传攀西民族走廊地方特色民族文化,逐步推进民族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经济资源转化。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维稳工程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我市享受民族县待遇的米易县、盐边县和仁和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县(区)、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寺观教堂等。同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民族地区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1、规划目标:通过两项资金投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谐。

2、建设内容:抓好我市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打造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寺观教堂等。开展民族团结、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禁毒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及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

3、资金投入:每年投入资金80万元,“十三五”投入不少于400万元。

(五)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发展工程

我市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区存在自然环境差、经济社会发展起点低,农民人均纯收入比较低、住房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将把安置区群众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纳入全市民族地区发展大局中,统一规划、统一扶持、同步推进,逐步实现“安得下来、富得起来”的目标。

1、规划目标:重点解决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安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建设内容:在自发迁居农民安置区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

3、资金投入:每年投入资金200万元,“十三五”共投入1000万元。

(六)民族工作部门、民族村社干部及少数民族群众培训工程

以市民族干部学校为平台,抓好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1、规划目标:抓好各级民族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族干部素质;结合民族地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实施核桃、芒果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务工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2、建设内容:一是每年开展市、县(区)、乡(镇)、村社民族工作干部培训300人次;二是与市农林科学院合作每年在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实施芒果、核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开展民族地区核桃、芒果栽种、管理技术培训5000人次;三是每年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砌筑工、焊工等务工技能培训100人次。

3、资金投入:每年投入资金80万元,“十三五”投入不少于400万元。

(七)“彝家新寨”建设项目:一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我市12个彝族乡镇的46个贫困村纳入省“十三五”彝家新寨建设扶贫项目专项规划,加快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的进程。二是积极协助扶贫等部门实施“彝家新寨”建设项目,按实际需要,适当安排两项资金配套实施项目。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组织体系

各级两资项目管理部门要从推进民族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着眼,充分认识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强化高效协调的两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市、县(区)两级两项资金管理小组要坚持分管市长、县(区)长分别任各级两项资金管理小组组长,民宗、财政、审计、教育、扶贫、交通、农牧、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两资项目筛选、报批、项目下达、监督检查等,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核上报项目、审批本级项目。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本乡镇两项资金项目申报。确保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公平、公正、公开。建立两项资金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市资金管理小组与市两资办、县(区)资金管理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定期对市两资办、县两资管理小组进行单项目标考核。县(区)与乡镇签订每个项目的项目实施责任合同,项目实施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县(区)要将两项资金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以通报表扬、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形式兑现奖惩,充分调动两资管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部门配合,推动社会参与。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项目管理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规划的完善、年度计划编制报批、重点项目的衔接以及项目总体实施的组织、督促、检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协调农牧、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做好项目的勘查、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支持和推进规划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推行一事一议、村民自建、民办公助等项目实施方式,进一步调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切实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两项资金的投资效益。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大项目公开公示力度,做到“有形、有效、有牌”。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和村务公开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项目实施取得的实际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建立严格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申报坚持“四个必须”制度。一是项目必须集中。申报项目不得过于分散,要将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重点解决带动性强、群众急需的项目,实现投入资金效益最大化。二是选项必须以民为本。所选项目必须是群众欢迎、有积极性的项目,不搞强迫命令,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三是选项必须与行业主管部门衔接。所选项目符合全市各行各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把关项目可行性。四是项目必须有设计、预算。项目申报材料必须有设计及资金预算,投资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认可,做到设计科学、预算准确、补助环节明确。

项目实施管理坚持“四个百分之百”和“一个一票否决”制度。一是项目批准后,县(区)民宗局与受援单位签订项目实施责任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公示,责任书签订率和公示率达100%;二是项目开工前,县(区)两资办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实施方案审查率100%;三是项目开工后,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跟踪督查率100%。四是项目竣工后,严格组织验收,项目验收率达100%。五是项目资金管理凡出现贪污、挤占、挪用两项资金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与目标考核资格。

(四)建立经常持续的项目后续管理制度

加强两项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巩固项目成果,持久发挥项目效益。一是强化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级两资管理部门要按照两项资金管理“一案一档”的要求,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二是项目建设及时移交,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管护。三是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制定村规民约,落实管养资金和管理措施。四是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定期督查制度,对项目后续管理和效益发挥进行跟踪督查。五是将两项资金项目后续管理纳入两项资金综合绩效评估内容。

 

审核: 罗庆   责任编辑: 叶兴